宁波市测绘设计研究院被授予“浙江省文明单位”称号
4月4日下午,宁波市委市政府举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结表彰暨动员部署大会。会上,宁波市测绘设计研究院被授予“浙江省文明单位”称号,该院党委书记、院长张荣华代表全院干部职工接受市委市政府表彰。 长期以来,宁波市测绘设计研究院高度重视单...
- 作者:宁波市规划局来源:宁波市规划局|2018年04月11日
4月4日下午,宁波市委市政府举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结表彰暨动员部署大会。会上,宁波市测绘设计研究院被授予“浙江省文明单位”称号,该院党委书记、院长张荣华代表全院干部职工接受市委市政府表彰。
长期以来,宁波市测绘设计研究院高度重视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一直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作为奋斗目标。在历届院领导班子和几代测绘人的共同努力下,宁波市测绘设计研究院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单位创建要求,逐项打基础,分项抓落实,不断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和单位科学化管理水平,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提升社会形象,全力推进院各项事业科学、健康、快速发展,于2018年1月中旬被浙江省委省政府评为“浙江省文明单位”。
总结表彰大会后,宁波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干部职工纷纷表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省级文明单位”成功创建为新起点,把文明创建工作与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紧密结合起来,拉高标杆,努力工作,乘势而上,奋发有为,不断开创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建设“美丽宁波”和实现“城市双修”等目标贡献测绘人的智慧和力量。(邵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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