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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测绘局开展权责清单修订工作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完善和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西藏自治区测绘局对已公布的33项权责清单进行修订,同时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优化再造。   此次权责清单修订依据201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地图审核管理...

作者:西藏自治区测绘局来源:西藏自治区测绘局|2018年05月20日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完善和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西藏自治区测绘局对已公布的33项权责清单进行修订,同时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优化再造。

  此次权责清单修订依据201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地图审核管理规定》,与新法赋予的职责有机衔接,新增了3项权责事项,包括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单位未报备案的处罚;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处罚;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的备案。同时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等5项行政审批,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或者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的处罚等16项行政处罚、7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奖励和2项其他行政权力的职权依据和追责依据进行了相应修改。

  目前,新的权责清单已通过国土资源厅上报自治区审改办审批。下一步,西藏自治区测绘局将根据调整后的权责清单,编制、优化、再造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旺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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