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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推动重大项目“拿地即开工”

  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发挥要素集成效应,7月6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强化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机制持续做好稳投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土地跟着项目走”等意见,推动重大项目“拿地即开工”。   《意见》提出,强化...

作者:王海川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2020年07月16日

  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发挥要素集成效应,7月6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强化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机制持续做好稳投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土地跟着项目走”等意见,推动重大项目“拿地即开工”。

  《意见》提出,强化省级统筹,突出保障重点。指导重大项目落实占补平衡指标,对于占补平衡指标短期内难以落实的重大项目,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前提下,可以报批先行用地,为开工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开辟重大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做到即来即办、快审快批。《意见》提出的保障范围包括:省列重大项目、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专项债券项目、预算内投资项目、生态产业发展项目、兰州新区项目、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项目以及“两新一重”项目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

  《意见》要求,改革分配方式,健全保障机制。探索推行“标准地”出让方式,各地研究提出主导产业、项目方向、投资强度等相关指标,一次性公示出让条件,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优先支持主导产业突出、以“标准地”方式招商的产业园区。各地政府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项目投入产出、建设要求、违约责任等,违约行为信息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甘肃)”进行公示,对严重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意见》强调,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建立土地供给与节约集约用地挂钩机制,对批次用地坚持与盘活存量挂钩。引导工业区、老旧小区连片开发,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节约集约用地,进一步优化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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