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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灾防治资质单位监督检查结果公布

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结果显示:全国随机抽取检查的498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中451家未发现问题,47家存在问题需要整改。 目前,全国共有甲、乙、丙级地灾防治...

作者:丁全利来源:自然资源报|2020年12月24日

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结果显示:全国随机抽取检查的498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中451家未发现问题,47家存在问题需要整改。

目前,全国共有甲、乙、丙级地灾防治资质单位4000余家。为规范地灾防治活动,提升工作质量,自然资源部于2020年3月组织开展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并对安徽等10省(区、市)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进行了抽查。本次监督检查共随机抽取498家资质单位(甲级172家、乙级131家、丙级195家)。结果显示,451家未发现问题,47家存在问题需要整改。

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单位资质条件变化情况、地灾防治活动合法合规情况、地灾防治工程质量情况以及违约或被投诉举报四个方面。从检查结果看,大多数单位基本保持相应的作业能力,能够较好地遵守地灾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工程质量和社会信誉总体反映较好。

《通报》指出,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47家资质单位(1家甲级、12家乙级、34家丙级)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部分单位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存在违法承揽业务、项目偷工减料等问题。有的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有的项目施工中擅自改变设计方案,压缩成本,存在一定的质量安全隐患。二是部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能力下降。三是部分单位不遵守资质管理程序,未按规定办理资质注销、变更等手续,影响管理效能。

部地质勘查管理司负责人表示,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规范地灾防治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检查工作制度,对存在问题的资质单位要督促整改到位,发现的违法问题要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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