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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

近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自2020年起,全省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不再产生新的“头顶库”,坚决遏制非不可抗...

作者:姜慧婕 王爽来源:自然资源报|2020年12月29日

近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自2020年起,全省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不再产生新的“头顶库”,坚决遏制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溃坝事故。

《方案》明确,推行尾矿库总量只减不增控制机制,原则上以县为单位,对除紧缺和战略性矿产之外的尾矿库实行减量置换;完善严格的准入机制,不再审批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严禁新建“头顶库”、总坝高超过200米的尾矿库,严禁在水库、河湖、水源地、湿地等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新建四等、五等尾矿库必须采用一次建坝方式。对已闭尾矿库进行复垦治理,稳妥推进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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