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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开展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近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贵州省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在全省全面开展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通知》提出,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按照“三调”技术路线和要求开展,较过去的土...

作者:张涛来源:自然资源报|2021年01月21日

近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贵州省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在全省全面开展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通知》提出,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按照“三调”技术路线和要求开展,较过去的土地变更调查任务量大幅增加,标准要求大幅提升,技术性更为复杂。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迅速组织国土调查经验丰富、技术力量强、调查业绩好的单位或人员组成调查队伍,确保调查高质高效。

《通知》强调,全省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继续执行“村、乡、县、市、省”五级质量控制体系,成果上报省级检查前,必须经过村级确认、乡(镇)级认可、县级全面自检、市(州)级复核,原则上应达到“零错误”;成果上报国家级核查前,必须报经县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市(州)政府分管领导签批,切实压实质量控制责任。对于在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弄虚作假、成果质量差、工作进度慢的地方,将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及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通知》明确,各地应于2021年1月底前完成补充报备用地管理信息;2月底前县级完成调查任务并经市(州)复核通过后上报省级检查;3月底前完成省级检查和县级整改,并向国家报送合格成果;6月底前根据国家核查意见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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