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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日前,河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文件,提出聚焦原深度贫困地区、大型安置区,加大就业帮扶、产业发展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完善扶持力度,提升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巩固拓展易地扶贫搬迁成...

作者:姜慧婕 王 爽 秦 伟来源:自然资源报|2021年03月31日

日前,河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文件,提出聚焦原深度贫困地区、大型安置区,加大就业帮扶、产业发展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完善扶持力度,提升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巩固拓展易地扶贫搬迁成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河北省明确,今年实施加大就业帮扶、着力发展产业、健全基层组织、加快复垦复绿、加快产权办理、完善配套设施、坚持分类施策7项重点任务,持续提升易地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河北省提出,加快复垦复绿,增强还款保障能力。县级政府作为复垦复绿工作的责任主体,因地制宜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加快推进剩余1.2万亩旧村址土地复垦复绿工作。搬迁群众搬离旧村后,县级政府迅速组织开展旧村址拆除工作,拆除的旧村址土地原则上应优先复垦为耕地,加快推进节余指标流转。

同时,加快产权办理,保障搬迁群众权益。根据安置住房土地性质和取得方式、安置方式,依法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县级易地扶贫搬迁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建设单位等统一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统一组织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统一提交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一次受理、集中办理。对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性住房办理产权登记的,一律不得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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