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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草原保护修复进入关键阶段

4月14日,记者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召开的例行发布会上获悉,当前我国草原生态系统仍然脆弱,退化形势依然严峻。草原保护修复工作进入爬坡过坎、不进则退的关键阶段。 发布会介绍,过去由于长期对草原重利用、轻保护;重索取、轻投入,加之全球气...

作者:赵 婧来源:自然资源报|2021年04月20日

4月14日,记者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召开的例行发布会上获悉,当前我国草原生态系统仍然脆弱,退化形势依然严峻。草原保护修复工作进入爬坡过坎、不进则退的关键阶段。

发布会介绍,过去由于长期对草原重利用、轻保护;重索取、轻投入,加之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我国有90%的草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退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不断强化草原保护修复,初步遏制了总体退化趋势,部分地区草原生态状况明显好转。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已达56.1%,比2011年增加约5个百分点。

为进一步加强对草原保护修复工作的指导,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草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细化了工作措施,为开展草原保护修复、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提供了遵循。《意见》是在草原定位从以生产为主转为以生态为主后,我国首个国家层面的草原工作政策性文件,标志着草原进入加强保护修复的新阶段。

发布会强调,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并不是不再利用,而是在保护其生态系统的基础上,更好地利用。草原既是重要的生态资源也是生产资料,既有生态功能也有生产功能;是重要的畜牧业生产基地,是牧区和半牧区牧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对此,《意见》明确,坚持科学利用、绿色发展,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在保护好草原生态的基础上,科学利用草原资源,促进草原地区绿色发展和农牧民增收。

发布会透露,下一步,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意见》要求,例如:科学设计草原承包经营、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指标,将其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压实地方责任;加强部门协助,探索构建草原保护修复长效机制,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快推进草原生态修复;深入开展草原普法宣传和科普活动,动员相关公益组织和社会大众参与草原保护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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