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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厅排查整改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5月10日,安徽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于5月11日制定下发《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工作...

作者:洪曙光 夏登云来源:自然资源报|2021年05月14日

5月10日,安徽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于5月11日制定下发《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细化排查内容和方式,明确整改要求和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责任分工,有序展开相关工作。

《方案》提出4项主要排查内容:一是排查2017年以来实施的专项和年度治理计划、长江沿线10公里范围内等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与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省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的由自然资源系统牵头整改和监管的问题整改情况;在建与生产矿山是否按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落实“边开采,边修复”主体责任情况。二是巡查非法露天开采土石料、破坏山体等矿山非法开采问题。三是排查各类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和有序退出情况;已退出矿业权是否退出到位及生态修复义务履行情况。四是排查“违建别墅”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是前期查出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方案》要求,省厅要审核各地排查出的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措施,绘制“一张图”,精准标注点位,实行挂图作战。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明确排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厅机关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和业务指导责任,加强督导,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不严不实的整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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