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冀鄂桂青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

记者近日获悉,河北、湖北、广西、青海四省(区)自然资源部门通过深入调研、加强督导、专班推进等措施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目前已提前完成登记发证任务。 “十三五”时期,河北省易地扶贫搬迁总规模为30.2...

作者:姜慧婕 王爽 胡志喜 黄尚宁 康维海 魏亮 吴雄一 满兴贤 黄海军来源:自然资源报|2021年06月02日

记者近日获悉,河北、湖北、广西、青海四省(区)自然资源部门通过深入调研、加强督导、专班推进等措施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目前已提前完成登记发证任务。

“十三五”时期,河北省易地扶贫搬迁总规模为30.2万人。为尽快给搬迁住户颁发“铁证”,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其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任务,成立工作专班推进落实。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该厅完善政策措施、打通堵点卡点,优化登记服务,强化督导落实,加快了工作进度。截至5月20日,河北省8.39万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已全部办理不动产登记。

湖北省建档立卡搬迁户安置人口共计88.45万人,共有安置住房31.69万套,涉及全省12个市(州)68个县(市、区)。截至5月24日,全省安置住房登记发证31.69万套,登记发证率达100%。

广西易地扶贫搬迁人口为71万,涉及13个市、78个县(区)、500多个集中安置点共16万多套安置住房。截至5月25日,广西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发证,登记发证率达100%,减免权籍调查等测绘费约8500万元、不动产登记费约1400万元。为维护搬迁群众利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先后印发了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和尽快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项目手续的政策文件,推行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举措。同时,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快完善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材料。对短期内难以完善手续或无法完善手续的,落实“容缺受理审查”和“政府承诺办理”制度举措,变被动为主动。对易地搬迁项目一律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不动产登记涉及的权籍调查、测绘测量和登记经费全部由当地财政保障。

5月25日,青海省3.1698万户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100%登记发证。“十三五”期间,青海省在8个市(州)、38个县(市、区)、266个乡(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自2019年起,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就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了提前部署、统筹安排,印发多个政策文件,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采取开设绿色通道、免收登记费用等举措,此后,又多次开展实地督导、召开全省视频工作推进会等,推进落实不动产登记工作。

上一篇:贵州加强汛期强降雨天气地灾防范

下一篇:聆听红色故事 弘扬长征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