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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打造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

近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淳安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县之一,境内的千岛湖是长三角最大的人工淡水湖,是浙江重要饮用水水源...

作者:李风 胡盛东来源:自然资源报|2021年08月23日

近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淳安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县之一,境内的千岛湖是长三角最大的人工淡水湖,是浙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2019年9月,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范围覆盖全县域。此次获批的《条例》共分总则、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保障等7章42条,为推进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在规划与管控方面,《条例》规定淳安县政府应根据经依法批准的淳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发展规划及千岛湖湖区及周边地区城市设计,制定千岛湖岸线保护规划,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条例》首次规定千岛湖生态修复、水土保持、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等方面要求,包括“保持千岛湖总体水质稳定,并逐步提高”“当年度森林覆盖率稳定在前一年度水平之上”等。

为更好地将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的“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实现绿色发展,《条例》根据功能区的资源禀赋、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从绿色农业、生态工业、服务业(包含旅游业)等方面作出规定,着力构建低排放、高效益的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并支持功能区探索拓展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条例》还明确了相关支持举措,如建立功能区各级政府资金共同投入机制,以及生态奖补、强村富民、区域协作等机制;推动优质公共服务、民生保障事业资源向功能区延伸,使其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达到或高于杭州全市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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