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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进一步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

日前,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在“十四五”时期,北京将完成各类地名数据库融合工作,利用大数据进行地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和完善汇、管、用...

作者:段金平 周楚军来源:自然资源报|2021年11月25日

日前,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在“十四五”时期,北京将完成各类地名数据库融合工作,利用大数据进行地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和完善汇、管、用、评为一体的全流程地名公共服务机制。同时,建立地名管理公众参与机制,增加公众对于地名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

据介绍,依据《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的地名范畴,以北京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及更新成果为基础,标准地名将通过北京市地名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意见》明确,进一步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建立标准地名信息交换机制,各有关单位需建立地名数据的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规则,各成员单位产生的地名数据应定期汇交至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完善标准地名发布机制,标准地名信息应通过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官网及时公开发布,便于公众查询、使用;建立健全标准地名使用机制,各有关单位应转变地名服务方式,通过“北京地名网”向社会公众持续提供地名服务,为各地名和地图使用单位提供标准地名和地图的官方使用渠道;搭建标准地名数据库监督反馈机制,各单位需鼓励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各地图编制单位和社会公众,针对所发现的地名和地图信息问题进行反馈。同时,建立地名管理公众参与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传统地名保护名录的宣传和展示,增加公众对于地名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对于地名命名等工作,应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形成政府、专家、公众三方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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