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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按新《土地管理法》规范建设用地审批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关于按照新修正〈土地管理法〉实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建设用地审批权限,规范土地征收范围、程序和补偿标准。规定2020年1月1日后省政府受理的建设项目用地,一律按新修正《土地...

作者:洪曙光 陆长华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2020年06月08日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关于按照新修正〈土地管理法〉实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建设用地审批权限,规范土地征收范围、程序和补偿标准。规定2020年1月1日后省政府受理的建设项目用地,一律按新修正《土地管理法》规定执行,进一步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和土地征收的主体责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通知》明确,各级自然资源及相关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落实,形成合力,确保工作推进有力有序。

  《通知》要求,要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征地。2019年12月31日前,国家及省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用地经依法批准后,各地应按有关规定做好与新修正《土地管理法》的衔接,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确保征地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国家出台有关规定后,按国家新的规定执行。各地可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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