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按照自然资源部党组决定,将加快处理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如期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作为在党史...

作者:方黎明来源:自然资源报|2021年05月14日

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按照自然资源部党组决定,将加快处理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如期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作为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好不动产登记领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两项任务进行部署。方案要求,今年年底前排查出的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能够处理的全部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查明原因、明确处理时限,6月底前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人口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

方案聚焦“登记难”、加快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让群众重大财产权有保障,提出在加快化解存量问题的同时严格控制增量问题。一方面,推动各地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措施和时限,积极推动处理国有土地上已经出售的城镇住宅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坚持急需优先,对量大面广、直接与自然资源部门职责相关的突出问题率先处理,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绝不能因开发商违法违规、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让群众“买单”。另一方面,实施用地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供应、开发利用、执法监察等各环节、全业务链条封闭动态监管到位,确保不动产登记所依据的要件齐全,及时为群众办证。要形成联动合力,构建贯穿土地和规划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地籍调查工作机制,深化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方便查询、支撑监管,推广“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做法,从源头上避免新的遗留问题产生。

为确保如期完成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让搬迁安置群众安居乐业,方案要求加快登记工作进度并规范完善登记成果。按照有关文件主动服务、特事特办,积极创造条件办理登记。对短期内难以完善手续的,实行政府承诺制,尽快办理安置住房登记,让群众领到“红本本”。同时,进一步核准安置住房登记工作底数,准确掌握安置住房数量、分布。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登记簿填写、审核和校验,登簿信息实时接入国家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切实保证登记成果质量,确保安置住房登记不缺不漏,为搬迁安置群众颁“铁证”。

方案提出了建立任务台账、解决突出问题、创新服务举措和强化激励约束4项工作措施。一是各地要建立任务台账并逐项跟踪处理,挂账销号,6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和任务台账报部登记局。部将根据报送情况,结合舆情监测等建立全国任务台账,逐项跟踪处理、定期销号。二是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带着问题,深入一线、集中安置点开展调研,力争推动政府或联合部门集中出台一批有利于加快化解和防范产生遗留问题、方便群众办事的配套政策。今年年底前,每个不动产登记大厅至少公开设立一个党员先锋岗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示范性服务。三是全面推进登记服务点向乡镇和社区、法院、公证机构、银行等延伸,提高发现和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完成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加快“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四是充分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约束效果。自然资源部将持续推出一批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窗口的典型案例。对于化解和防范历史遗留问题、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党员先锋岗服务窗口等工作成效好的地方,优先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推广。对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不能按时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地方,将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完善。

方案明确,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由自然资源部党组统筹指导,相关司局单位联动协作形成合力,构建贯穿土地和规划管理全生命周期的闭合管理业务链条,“疏堵结合”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干,集中人员力量,出实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推进工作任务。

上一篇:宁夏探索市场化机制“唤醒”沉睡土地

下一篇:山西全面启动省级自然资源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