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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探索市场化机制“唤醒”沉睡土地

近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宁夏通过综合运用激励性评价、差别化支持、利益式引导等多项措施,盘活低效闲置土地,探索市场化机制“唤醒”沉睡土地,并在具体政策上进行创新。 “近年来,我们通过行政和法律措施...

作者:任金玲 王维鑫来源:自然资源报|2021年05月14日

近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宁夏通过综合运用激励性评价、差别化支持、利益式引导等多项措施,盘活低效闲置土地,探索市场化机制“唤醒”沉睡土地,并在具体政策上进行创新。

“近年来,我们通过行政和法律措施,年均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20%以上,超额完成自然资源部下达的年均处置15%的任务量。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经济激励机制,‘僵尸企业’和涉法涉诉涉押土地数量较大,目前全区仍有批而未供土地9.72万亩、闲置土地3.15万亩。”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使这些“沉睡的资源”转化为产业发展的空间,宁夏厅从两个方面探索市场化盘活机制。一是建立“以亩均论英雄”激励机制。构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亩均效益评价对企业分等定级,实施差别化财政补贴、能源供应、土地供给等政策。二是建立“以权益促增值”调节机制。对城市建成区内的低效工业用地,允许补缴土地出让金、变更土地性质后,自主或联合开发。宁夏厅提出,工业园区企业对现有厂区改造,建设多层厂房,增加的容积率可以不补缴土地出让金,节约出的土地可以分割进入二级市场转让,也可以作价入股引入新的市场主体共同开发。对涉法涉诉涉押闲置土地,探索建立先行解押、免除停产期税费、法院公开拍卖等联合处置机制,推动闲置土地盘活。

据了解,宁夏厅还将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在有效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的同时,保障葡萄酒、枸杞、奶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用地需要。在用地结构调整上,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单列40%以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改变过去同一块地只能有一种用途的规定,允许同一项目用地内兼容工业、商服等两种以上用途。在土地供应方式创新上,改变过去工业用地只能有出让一种方式、且出让年限只能是一次性50年的规定,企业既可以自主选择出让年限,也可以选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有效降低企业初期拿地成本。在土地供应渠道拓展上,同一块地可以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分别按照工业、商服、文旅设施等用途,分项目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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