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广西14市明确城市更新重点区域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广西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新闻发布会。据介绍,截至目前,广西14个设区市和23个县(市)编制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明确实施城市更新的重点区域,根据需要确定城市更新空间单元,结合城乡生活圈构建...

作者:潘正伟来源:自然资源报|2021年08月23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广西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新闻发布会。据介绍,截至目前,广西14个设区市和23个县(市)编制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明确实施城市更新的重点区域,根据需要确定城市更新空间单元,结合城乡生活圈构建,注重补短板、强弱项,优化功能布局和开发强度,传承历史文化,提升城市品质和活力;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217个,面积996.29公顷;已经完成项目32个,面积87.86公顷。

据了解,2020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提请自治区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强化规划引领、合理确定项目改造主体、规范项目供地方式、完善项目改造实施模式、规范公益性用地移交、支持降低成本、加强实施监管、强化市县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妥善解决历史遗留建设用地问题、强化倒逼措施等12条措施,为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推动旧城镇、城中村集中连片改造,助推城市更新,促进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高精准度的用地政策支持。

此外,广西厅还制定了《广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广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编制要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成果图件编制要求》,周密部署全区城镇低效用地调查认定和再开发工作。其中,南宁、柳州、桂林、贵港等城市实施旧城镇和城中村改造,有效提升了城市形象,优化了城市用地结构和布局,改善了群众生活环境。

上一篇:福建强化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下一篇:山东开展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