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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展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验收

为推动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山东全面建立县级自检、市级验收、省级抽查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验收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全省工作质量管控,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8月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全省登记成果月调度,以各地...

作者:宋辉 李强来源:自然资源报|2021年08月23日

为推动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山东全面建立县级自检、市级验收、省级抽查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验收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全省工作质量管控,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8月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全省登记成果月调度,以各地汇交数据为依据,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逐月通报,同时抄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于11月份仍未完成数据整合汇交、经整改仍未通过质检的,对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同时,山东厅将根据抽查核验发现问题情况,对各市整改工作开展调研暗访,结合各地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登记数据情况,实地核查不动产权证书发放到位及地籍调查全覆盖情况,对问题严重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各地扎实推进工作。

据了解,今年2月,山东厅印发《关于做好全省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验收工作的通知》,建立以县(市、区)为基本单元开展县级自检、市级验收、省级抽查的工作机制。3月,山东厅开展了全省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成果首次汇交。7月,山东厅开展了首次省级抽查,进行权籍调查情况外业核实、不符合登记发证条件宗地情况核查和证书发放到户情况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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