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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厅创新“五个一”保障村民合理建房需求

记者日前从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今年以来,该厅深入全省乡(镇)、村及村民家中开展调研,通过“五个一”创新举措保障村民合理建房需求。 一是确定一个标准。贵州厅明确每户...

作者:张涛来源:自然资源报|2021年12月22日

记者日前从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今年以来,该厅深入全省乡(镇)、村及村民家中开展调研,通过“五个一”创新举措保障村民合理建房需求。

一是确定一个标准。贵州厅明确每户宅基地面积标准按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执行,同时在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中将结合实际优化调整。此标准在充分考虑群众生产生活和住房安全需求的基础上,将宅基地底层层高调整为3.6米,住房面积从240平方米提高到320平方米。同时,明确适合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的区域可由县级政府结合实际适当放宽。

二是简化一套流程。贵州厅将县级建房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实行“一窗受理”、多部门联审联办。村民提供材料到村级组织后,乡(镇)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上门帮助选址、绘制宗地图,村民在一个月内就可取得建房审批手续。

三是研发一个系统。贵州厅研发了村民住宅建设申报审批系统,已在湄潭、息烽等县试运行。系统包含了村民选址需避让的基本农田、生态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等信息。通过手机端在拟选址区域确定坐标点后,就能提示是否符合选址要求、需如何避让。该系统还提供了绘制宗地图、选用住房图集等全流程服务。

四是明确一套规则。贵州厅出台过渡期规划管理的政策,明确审批规则,有规划的按规划批,规划难落地或无规划的,按照管制规则批准。对集聚发展、特色保护类村寨,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以“一图一表一则”的方式展示规划,让村民看得懂、能实施。

五是推行一项改革。贵州厅积极推进宅基地改革,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可购买闲置宅基地建房。村集体可将闲置宅基地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式出让、出租给单位或个人发展乡村产业。不宜作为建设用地的闲置宅基地将复垦,腾退的指标和收益用于村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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