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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明年全面实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2年全面实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方案》要求,建立交房与交证联动机制,将现行房屋工程竣工验收...

作者:彭小云 刘泉子来源:自然资源报|2022年01月01日

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2年全面实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方案》要求,建立交房与交证联动机制,将现行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动产首次登记(栋证)之前的流程前置到竣工验收备案前;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房、登记(分户证),实现购房人“收房即拿证”。今年年底前,有新建商品房项目的市(州)和县(市、区),确定1个项目探索开展“交房即交证”。市(州)本级明年7月1日起,县(市、区)明年12月31日起,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必须实施“交房即交证”,逐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方案》明确了5项工作任务。一是调整优化办事窗口。加强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和工程建设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设,按照“一个流程图、一个操作指引”要求,构建信息共享、联合审批机制。

二是整合再造业务流程。理顺登记与管理的关系,按照“前置一批、并联一批、简化一批、后置一批”的要求,精简优化预售、竣工验收、登记发证3个环节工作流程。

三是加强平台协同与共享。深入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通过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融合住房领域“一网通办”平台、税收征管平台、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实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动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通过工程建设项目代码与不动产单元代码关联,实现房地产开发项目全流程信息无缝衔接。加强信息共享和应用,“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是强化监管和约束。落实全程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建立诚信体系,倒逼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交房即交证”要求。

五是加强改革统筹配套。同步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多规合一”“多测合一”“互联网+政务服务”、住房“一网通办”、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等相关配套改革,确保相互衔接、同频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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