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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基础调查地表液态水储存量调查主要内容、任务

开展地表液态水水下地形(水深)测量,建立“水面面积-水深-水储存量”数学模型,根据水域空间调查成果,计算湖泊、水库、坑塘、河流水储存量。 1. 调查内容与主要指标 表 1 地表液态水储存量调查主要内容、来源及...

作者:GIS空间站来源:本站原创|2024年03月17日

开展地表液态水水下地形(水深)测量,建立“水面面积-水深-水储存量”数学模型,根据水域空间调查成果,计算湖泊、水库、坑塘、河流水储存量。

1. 调查内容与主要指标

1 地表液态水储存量调查主要内容、来源及要求

调查

对象

调查内容、来源

要求

面积

水深

湖泊

来源于丰水期和枯水期水域空间调查成果

水下地形(水深)测量

对于50平方千米以上的湖泊,可以根据湖泊特点,原则上均匀部署不少于13条测深线获取水深数据(主测深线需保留),具体按照部制定的水下地形测量技术文件执行。

水库

来源于丰水期和枯水期水域空间调查成果

收集共享为主

对需要开展实地调查的水库,要求同上。

坑塘

来源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水深抽样测量、资料收集等

根据区域特点、坑塘类型,基于抽样理论确定抽样强度,一般总体抽样比例控制在1%-5%。

河流

来源于丰水期和枯水期水域空间调查成果

典型断面水下地形(水深)测量

断面测量线可以考虑按1000-2000米间距布设。

 

1 )湖泊水储存量调查

对于面积大于1平方千米的湖泊应重点调查,通过资料收集和实地调查等方式开展湖泊水储存量调查。

a)对于已开展过水下地形和水储存量调查的湖泊,如果实测以来湖泊淤积不严重,可通过资料收集,获取湖泊名称、位置、面积、水下地形、储存量等数据成果。

b)对于需要实测的湖泊,开展水下地形(水深)测量,构建湖泊“水面面积-水深-水储存量”数学模型,结合水域空间调查成果计算湖泊水储存量。

c)位于高寒、高海拔等区域因自然条件恶劣等原因确实无法开展外业调查的湖泊,可结合区域已开展的同类型湖泊调查数据,构建数学模型类推计算湖泊水储存量。

对于面积小于1平方千米的湖泊,可通过资料收集获取湖泊水储存量等数据;缺乏数据资料的,根据本地区实际,按照大于1平方千米湖泊调查方法开展湖泊实测,也可以参照坑塘调查方式开展抽样调查,抽样比例不小于10%,掌握1平方千米以下湖泊水储存量。

2 )水库水储存量调查

对于大中型水库应重点调查,主要通过资料收集掌握水库水下地形和水储存量数据成果。对于具有水下地形和水储存量数据资料的水库,如果实测以来水库淤积不严重,可通过资料收集,获取水库的名称、位置、面积、库容、调蓄水位、库容曲线和储存量等数据成果。不满足以上条件的水库需要开展水储存量实地调查,按照湖泊水储存量调查方法构建“水面面积-水深-水储存量”数学模型,结合水域空间调查成果计算水库水储存量。

对于收集资料无法满足工作精度要求的小型水库,采用面积小于1平方千米的湖泊水储存量调查方法开展调查。

3 )坑塘水储存量调查

根据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的坑塘水面图斑,部署抽样样本,开展坑塘水深抽样调查。以数理统计为理论基础,根据区域特点、坑塘类型,按照坑塘总数的1%-5%开展坑塘抽样调查,构建不同片区坑塘“水面面积-水深-水储存量”统计模型,利用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分析计算坑塘水储存量。可采用实测或资料收集等方式获取坑塘水深。开展坑塘水深实测时,根据坑塘特点合理布设测点,可按照“十”字或“井”字型布设,采用测杆、测锤或声呐装备等进行测量,单个坑塘原则上测深点数3-5个。

4 )河流水储存量调查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工作需要和计划安排,确定2024-2025年期间需要开展调查的河流或河段,可参照以下要求开展河流(河段)水储存量调查。

a)根据控制断面水下地形(水深)测量数据,构建河流(河段)水储存量计算数学模型,并结合水域空间调查成果计算河流(河段)水储存量;

b)河流断面测量可以考虑按1000-2000米间距布设测线,平直等宽河段可根据条件放宽,地形明显变化河段需适当加密。

2. 主要方法

综合利用声呐、激光、测杆、测锤、遥感反演等多种方式,选取合适的采样间隔,获取水下地形(水深)数据,构建“水面面积-水深-水储存量”数学模型,结合水域空间调查成果得出湖泊、河流、水库、坑塘等地表液态水储存量。

对于50平方千米以上的湖泊、水库,可以根据湖泊、水库特点,原则上均匀部署不少于13条测深线获取水深数据(主测深线需保留),具体按照部制定的水下地形测量技术文件执行。

3. 任务分工

湖泊:根据湖泊分布和类型情况,国家承担重点和典型湖泊以及主要界湖的调查任务(名单另行下发);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国家调查任务之外的本辖区其他湖泊的水储存量调查任务,并负责辖区内属于国家调查任务范围的湖泊水上作业手续办理等协助配合工作。

水库: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水库资料搜集和补充调查,形成本辖区水库水储存量调查成果。

坑塘: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坑塘水深抽样调查,形成本辖区坑塘水储存量调查成果。

河流: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本辖区工作实际可选择河流(河段)开展水储量调查。国家结合地方工作情况选取部分重点河流(河段)开展调查。

4. 进度安排

2024年7月底前,完成资料收集,启动实地调查工作。

2025年10月底前,完成湖泊、水库、河流、坑塘水体实地调查,构建“水面面积-水深-水储存量”数学模型。

2025年12月底,全面完成地表液态水储存量调查工作。

2026年,根据需要开展地表液态水储存量年度变化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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