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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资源调查主要内容、任务-水资源基础调查

开展水文地质补充调查、地下水监测与统测、地表水与地下水转化调查、地下水资源评价等,查明含水层分布与结构、地下水系统边界、地下水资源评价参数等,掌握地下水流场形态与变化,评价形成降水量及降水资源量、地表水与地下水转化量、地下...

作者:GIS空间站来源:本站原创|2024年03月17日

开展水文地质补充调查、地下水监测与统测、地表水与地下水转化调查、地下水资源评价等,查明含水层分布与结构、地下水系统边界、地下水资源评价参数等,掌握地下水流场形态与变化,评价形成降水量及降水资源量、地表水与地下水转化量、地下水资源量、地下水质量等国情数据。

1. 调查内容与主要指标

1 )评价基础与补充调查

水文地质补充调查与概念模型构建。通过资料收集和在重点地区补充开展以1:5万比例尺为主的区域水文地质调查,掌握地下水系统边界、含水层与含水岩组空间结构及参数、包气带结构与“三水”转化关系、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地下水动态特征、地下水化学特征与水质状况、与地下水有关的生态环境地质问题等。调查深度应达到主要含水层组的底板。根据评价单元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建立评价单元水文地质概念模型。对于工作程度高的地区,可构建地下含水层的三维结构模型。

水文地质参数与地下水资源评价参数调查校验。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重点调查、校验会影响资源评价准确性的参数。主要包括含水层厚度、降水入渗补给系数、河道渗漏补给系数、渠系渗漏补给系数、渠灌田间入渗补给系数、井灌回归补给系数、稳渗率、给水度、弹性释水系数、渗透系数、越流系数、潜水蒸发系数、基径比等。

地下水相关生态地质环境问题调查。主要包括河道断流、湖泊萎缩、高原湖泊漫溢、植被退化、土地荒漠化、土地盐渍化、地下水超采与枯竭、泉流量衰减、地面沉降与地裂缝、地面塌陷(岩溶塌陷)、海(咸)水入侵等。

地下水监测与地下水统测。地下水监测主要是运行维护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站点和省级地下水监测站点。为更好掌握区域地下水流场及动态变化,在国家级和省级监测站点基础上,按照国家地下水统测有关技术要求在主要平原盆地区、地下水开采区、岩溶地区、重要河谷与生态脆弱区等区域开展地下水统测,弥补现有地下水监测站点不足问题。各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一定测点密度(见表3),原则上每年定期组织开展1-2期地下水统测工作。

表3 地下水统测密度表

     

点数 ( /100km 2 )

平原盆地

重点区

4-8

次重点区

2-4

一般区

1-2

山地丘陵

重点区

2-4

次重点区

1-2

一般区

0.01-1

岩溶地区

重点区

2-4

次重点区

1-2

一般区

0.01-1

荒漠区

重点区

0.1-1

一般区

0.01-0.1

注:本表统测密度指单个含水层的地下水测点密度,包含可利用到的国家、省市及相关地下水长期动态监测站点。

 

开发利用资料收集与补充调查。收集水库、引水渠系、灌区分布和种植结构等水资源开发利用相关资料,地下水开采井分布与开采量资料;在重点区域利用土地利用类型、种植结构、灌溉面积及灌溉定额、社会经济发展等资料,进一步分析测算实际用水量。通过资料收集和补充调查,掌握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模式与利用量。

地表水与地下水转化量调查。在现有地表水与地下水监测站点基础上,针对缺少监测资料的重要湖泊、河流地表水与地下水转化关键断面,补充开展水位、水质、流量等要素监测,调查地下水排泄形成的河川基流量和地表水体入渗形成的地下水补给量,为汇总地表水资源量与地下水资源量,形成水资源总量提供依据。

地下水质量补充调查。在国家地下水监测站点和省级地下水监测站点水质监测基础上,针对缺少地下水质资料、地下水环境复杂、水质监测密度不足的地区,可开展地下水质量补充调查,掌握区域地下水化学特征和水质状况。

降水资料收集与分析评价。基于降水数据,降水等值线或格点数据,开展全国-流域-省降水量和降水资源量分析评价,分析不同区域降水现状及年度与周期变化规律,评价形成区域年度和多年平均降水量与降水资源量空间分布数据。

2 )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

地下水资源年度调查评价。调查评价形成2023、2024、2025年度的地下水资源量、地下水质量、主要平原区地下水动态特征、地下水位降落漏斗形态及变化、地下水储存变化量、年度重大气象水文事件对地下水影响等成果。

全国地下水资源周期调查评价。调查评价形成2000年以来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不同级别地下水资源量、不同水质类型地下水资源量、地下水储存量、地下水可开采量、地下水开采利用与超采状况、生态地质环境问题状况等成果。各省(区、市)在现有国家地下水资源周期调查评价成果(2000-2020)基础上,开展调查评价,形成本省(区、市)地下水资源周期调查评价成果。

2. 主要方法

综合采用水文地质遥感、水文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水文地质钻探、野外原位试验、断面测流、示踪试验、抽水试验、地下水监测、地下水统测、地下水水样采集与测试等技术手段开展地下水实地调查。在地下水资源评价参数校验和水文地质概念模型构建基础上,依据地下水基础调查数据,开展地下水资源数量和质量评价。

地下水资源量评价,山丘区一般采用排泄量法;平原区一般采用补给量法,并计算排泄量进行资源量均衡校验。根据地下水化学组分含量和功能特征开展地下水质量评价。根据地下水长期监测网和地下水位统测获取的地下水位变化数据,结合含水层给水度参数和弹性释水系数计算地下水储存变化量。地下水可开采量评价,山丘区以山间盆地、岩溶区和河谷区为重点区进行评价,重点保障枯季生态基流量;平原区以水均衡法为主要方法,实际开采量调查法和可开采系数法为参考方法,重点保障生态水位;对于地下水开采程度较高且资料丰富的地区,可选取数值法进行评价。地表水与地下水转化量调查主要采用水动力学法、水化学法和环境同位素技术等相结合方法,确定地表水和地下水转化监测断面,综合分析地表水与地下水相互转化关系,计算转化量。

3. 任务分工

国家负责收集国家级气象站点数据和降水格点数据,并向中国地质调查局流域水资源调查单位和各省(区、市)分发,对省级调查评价进行指导,对省级成果数据进行复核,协调衔接好跨省级行政区的地下水资源区地下水资源评价与资源量分配,采用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工作模式,汇总形成流域和全国成果。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收集本省各级气象站点和雨量站点数据,形成省级降水量空间分布数据成果,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地下水统测、地下水资源年度和周期调查评价等工作,组织省级调查成果审查,落实全国及流域调查成果的衔接与汇总要求,向国家提交省级监测站点地下水监测数据、地下水统测数据和省级地下水资源调查成果。

4. 进度安排

1 2024

5月中旬,完成2023年地下水资源年度调查评价资料收集和省级地下水资源年度调查评价;各地根据工作基础和实际情况,组织完成本辖区2023年度调查评价,或在国家流域调查成果基础上形成本辖区2023年度调查评价成果;

6月底前,完成2023年流域和全国地下水资源年度调查评价;

12月底前,完成年度地下水统测和其他野外调查工作。

2 2025

3月底前,完成2024年地下水资源年度调查评价资料收集和省级地下水资源年度调查评价;

4月中旬,完成2024年流域地下水资源年度调查评价;

6月底前,完成2024年全国地下水资源年度调查评价,完成省级地下水资源周期调查评价;

12月底前,完成年度地下水统测和其他野外调查工作,形成全国地下水资源周期调查评价成果,形成省级、流域和全国地下水资源基础调查数据库。

3 2026

4月中旬前,完成2025年省级和流域地下水资源年度调查评价;

6月底前,完成2025年全国地下水资源年度调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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