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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应用初探

作者:耿冯康  …    文章来源:2014测绘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4-14
摘要:本文介绍了武汉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并从国土资源管理、智慧城市和社会服务等领域出发,分析了武汉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应用方向,为今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应用提供借鉴。

1、引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60号文件)的要求,2012年底武汉市完成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形成一整套信息系统建设及数据库建设成果。其成果为各项土地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支撑,提高了土地资源的科学管理;为各级政府及领导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及决策支持;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

为了使成果得到更好的应用,本文结合武汉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践,坚持理论与实践、政策和业务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在国土资源管理、智慧城市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应用,为今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应用提供借鉴。

2、成果概述

2.1武汉市土地基本情况

武汉市是湖北省省会,地处华中腹地,位于江汉平原东部,长江中游与汉水交汇处,是我国重要的交通、信息枢纽和工业基地。全市域分为13个行政区,土地面积8569 km2,其中中心城区(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七区土地面积1075 km2;新城区(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六区土地面积为7494 km2。

武汉市农村集体土地总面积5724 km2,中心城区主要集中在汉阳、洪山等区;新城区主要集中在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等区,全市村集体经济组织为2080个,农村农业户约为104.85万户。

2.2武汉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部、省的统一部署,武汉市严格遵循土地总登记的程序,完成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了规范完整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补充完善了“地籍一张图”数据库。武汉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涉及7个中心城区、2个开发区和5个新城区(不包括东西湖区),共190个乡镇。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总数8515宗,其中登记发证7155宗,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1183宗,土地权属争议宗地177宗。

2.3武汉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主要成果

武汉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进一步理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关系,强化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管理,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土地管理体系,通过外业调查、复核审查、内业建库相结合的方法,形成了一系列成果,包括数据成果、土建成果、测绘成果、权属成果、数据库成果及文字成果等,完成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地籍调查、宗地编码、土地确权、争议调处、登记发证等各项工作。

3、成果应用

3.1成果应用前提

质量高、现势性强的数据成果,是开展武汉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应用的前提和基础。

3.1.1确保成果质量

武汉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覆盖调查了辖区内的全部集体土地,采用了先进的技术手段,建立了规范完整的登记发证数据库。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严格按照“市级验收”、“市级复查”、“省级检查”、“国家级抽查”的整改意见,逐条认真对照,全面检查,仔细整改,并积极开展成果整改复查,完善成果资料,确保成果质量。

3.1.2执行成果更新机制

武汉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信息是武汉市统一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内容,在日常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中,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地籍管理要求,通过武汉市国土规划综合信息平台、武汉市统一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等平台,强化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集成创新。实行电子化审批,按时完成数据的录入,遵循“有变则更”,建立常态化更新维护机制,保证确权登记发证信息的现势性。

3.2在国土资源管理领域的应用

3.2.1优化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

武汉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调查、专题调查和基础测绘成果。在完成此项工作中,采用2012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作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底图,经过实地勘察、指界和数据库对比分析,行政村界线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权权属界线存在较大的出入;另在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进行分析时,发现界址线的拐点非常密集,最小拐点距离为实地1厘米,这是由于在计算分类面积时,为保证图斑界线与与之重叠的界址线一致导致的。这就要求我们在此次确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优化完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形成良好的互为利用、互相补充的工作机制,为土地管理各项工作提供现势可靠的基础数据和图件。

3.2.2在土地征收中的应用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成勋和批准权限,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土地征收关系到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冲突和利益平衡,对社会影响深远。在实际工作中可参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统计拟征收范围内各类用地面积、位置、权属等,形成补偿安置、有关税费的缴纳依据。

3.2.3在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中的应用

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是指对建设用地供应和建设项目土地利用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管理。武汉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是基于统一标准和技术规范下,逐宗地进行地籍调查,并对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进行关联挂接,集图形、影像、属性为一体。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应用可加快建设用地“批、供、用、补、查”的建设,从而健全建设用地动态监管,切实预防和防止未批先用、批而未用等现象的发生。加强成果动态更新维护机制和武汉市统一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数据库,从而实现用途管制和土地动态监管,发现土地闲置,及时处置,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提供准确数据和技术支撑。

3.2.4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的应用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选择是保证开发有效耕地的重要条件。项目选址时,结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数据库,可以和周边土地现状作对比分析,从而为开发整理争取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3在“智慧武汉”和“智慧国土规划”领域的应用

将土地调查成果推广应用于行业间多个领域,努力实现相关成果互联共享,减少各行业间相似成果重复建设,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成果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服务水平。

全市统一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是智慧武汉”和“智慧国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作为全市统一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组成部分,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全市统一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构建全市统一的“地籍一张图”,全面清理、整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与日常土地登记发证、其他专项调查等。其成果对“武汉市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管理平台”和“武汉市社会综合管理与服务数字化平台”建设中提供了数据支撑服务。通过“两实”平台建设,实现了土地登记信息与房产登记信息、户籍登记信息的关联,完成了实有人口、流动人口、实有房屋数据的集成。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武汉市社会综合管理与服务数字化平台,将土地登记信息与公安、房管、民政、司法、人社、规划、环保等21个部门信息资源进行了对接,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共建。

3.4在社会服务领域的应用

3.4.1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方面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工作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可以为农民等提供土地登记成果的公开查询、浏览和可视化展示;同时,具有法律意义的地籍调查成果明晰了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能为土地及其附着物为主题的产权活动提供有力的支持,能有效的避免和解决土地权属纠纷等。有效地维护了农村土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土地信访和土地违法案件大幅度的减少。 

3.4.2促进城乡一体化和推进新农村建设方面

将农村管理信息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信息有机结合,可以为武汉市农业管理、银行信贷管理、交通规划、灾害管理等相关行业和部门,提供权威基础的信息支持,为武汉市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支撑和服务。

4、结论

随着土地管理和城乡一体化地籍工作的深入推进,武汉市各方面对土地成果的要求日益迫切。随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完成,其成果在国土资源管理、智慧城市和社会服务中的应用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作者简介:耿冯康,主任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土地管理专业,主要从事国土信息化及其成果的应用研究,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13号。

 

参考文献:

[1]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武汉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技术设计书.2013年5月

[2]肖玉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践与探索.《矿山测量》,2013年

[3]王晓岚、王文娟.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用分析. 《农业工程》 2011年

Tags:武汉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国土资源,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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