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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测绘地理信息融入农村土地确权工作

作者:牟应录    文章来源:测绘地理信息发展动态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4-26
摘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专业性强、社会影响大,事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落实,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推动城乡一体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专业性强、社会影响大,事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落实,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推动城乡一体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发挥优势 主动作为

2015年甘肃省农村土地确权项目被国家列为整省试点省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2012年甘肃省开始试点工作,由于试点期间,省农牧厅和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对各自的业务没有深层次的认识,导致试点阶段的工作基本上以软件企业为主,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未能发挥职能。201487日,分管项目的副省长主持召开了全省农村土地确权试点工作现场座谈会,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参加了本次会议,在座谈会上对测绘地理信息如何服务该项工作做了发言,从此开启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主动服务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序幕。后来,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分管领导多次和省农牧厅沟通衔接,2015318日省政府将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确定为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领导成员单位,并在甘肃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方案中明确了测绘地理信息部门的职责是:提供本区域已有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做好测绘工作监督管理及测绘技术指导工作。

二、出谋划策 协同推进

测绘地理信息部门的职责确定后,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和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给省农牧厅发了《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做好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函》,此函重点就其中涉及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事项提出了建议:

(一)各级组织机构要加强依法测绘宣传和组织

在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需测量核准农户承包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等情况,形成反映农户承包权属关系、信息编码等情况的地籍图件。这项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甘肃省测绘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杜绝无资质测绘作业

按法规,凡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

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批准的测绘业务范围和作业限额内从事测绘活动。在本次确权测量中,只有具备一定级别的测绘资质单位,方可利用测绘技术、空间定位技术、遥感技术等手段进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加工、处理等测绘活动。测绘单位开始本项活动前,必须向当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主管部门监督。

观点集萃

(三)加强测绘工作组织管理

按法规,市(州)、县(市、区)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同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在本次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市(州)、县(市、区)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要负责做好有关测绘组织管理工作,遵守执行有关国家技术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保证测绘成果质量。

(四)做好测绘成果管理和汇交

在本次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需要利用满足精度指标要求的已有市县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市(州)、县(市、区)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要按照地理信息数据使用许可程序,向市(州)、县(市、区)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测绘成果进行有效管理,保证成果安全。在项目完成后,对取得的测绘成果区分基础测绘成果和非基础测绘成果,按法规要求分别以数据

或目录形式分级汇交。

(五)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履职

各市(州)、县(市、区)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配合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一是积极提供本区域内已有适用的基础地理信息成果。二是加强测绘工作监督管理。对辖区内测绘资格及测绘市场行为进行管理,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查、测绘成果安全保密检查等,并实施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为全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创造有利的条件。

三、业务融合 彰显作用

农村土地确权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要完成好该项工作,农业部门和测绘部门必须形成合力,将各自业务高度融合。为此,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主动参与《甘肃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甘肃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甘肃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正射影像质量检测办法》、《甘肃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

(二)派技术人员多次在全省或市、县农村土地确权业务培训班授课,将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与测绘法律法规实实在在地贯彻到确权工作中。

(三)派技术人员多次参与了《甘肃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咨询会,在会议上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为我省农业管理信息化奠定了基础。

(四)作为全省农村土地确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带队数次到市、县督导检查工作,每个督导组都有测绘地理信息人员参加,充分展现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者“热爱祖国、忠诚事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测绘精神,得到了市、县领导的高度赞扬。

(五)主动承担了全省用于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正射影像底图数据检查工作,确保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整体数据精度。

(作者单位: 甘肃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Tags:测绘地理信息,农村土地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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