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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体制下陆海统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思考

本文以面向近海区域的陆海统筹发展为切入点,提出在加强陆海统筹、服务自然资源部“两统一”职责框架下有关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政策性建议和相关举措,助推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和生态文明战略。 ...

作者:张志华来源: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2020年07月10日

本文以面向近海区域的陆海统筹发展为切入点,提出在加强陆海统筹、服务自然资源部“两统一”职责框架下有关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政策性建议和相关举措,助推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和生态文明战略。

背景分析

自然资源部组建,在国土资源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整合发展改革、住建、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的相关职能以及海洋和测绘等部门,实现了从“国土资源管理”到“自然资源管理”的转变。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其中土地、森林、草原、湿地、水都存在于陆域范围。相较海域范围,陆域范围内资源的评价、开发、利用、保护相对成熟。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在这一方针指引下,在履行陆域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的同时,更需坚持以陆海统筹的视角,重视由陆地向海洋的发展,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新体制下,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已全面融入自然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整体布局,应发挥好其在陆海统筹管理中的作用。目前,在涉海测绘地理信息领域,涉及的行业、部门较多,力量分散、技术较为薄弱,难以形成合力。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海洋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总体上较为薄弱,学科研究多集中于工程应用,无论是学科发展还是技术水平都亟待加强。

 

工作重点和建议

(一)建设海陆一体空间基准和立体监测网

目前海岸带区域存在多个基准面,大型海洋工程、水运工程建设等迫切要求陆海空间基准统一。全球海洋时空基准网的建设尚属起步阶段,将全球统一的时空基准传递到海洋表层、内部和底部的技术手段在我国还属于空白。

为完善陆海一体化水上水下地形测绘理论与技术方法,建设海洋测绘基准基础设施,继续优化改进软硬件装备设施,统筹整合海洋观测资源,提升海上定位精度,发展水下海底定位,打破工程化应用水平较低局面,迫切需要打造空间基准统一的自然资源陆海立体监测体系。

目前地方已按照陆海统筹的原则,在国家空间坐标基准框架基础上,结合北斗卫星导航系统、验潮站、海潮模型,布设近海岛礁控制点,建设海岛(礁)北斗基准站,通过陆海高程传递实现大地控制网和北斗连续运行基准站网向海洋延伸。实现海洋深度基准、陆地高程基准、重力基准有机统一;开展海洋似大地水准面模型、深度基准模型融合研究;卫星定位与声学定位一体的水上水下一体化定位;形成基于北斗CORS“陆海统一空间基准框架体系”,打造陆海北斗时空基准服务平台,为海洋地理信息多层次应用服务提供空间定位基础。同时开展由岸基观测网、船联网、浮标潜标网、海底观测网、星联网组成的立体监测网建设,搭载位置、声学、惯性、时间、水文、海洋要素观测多种传感器和通信设备,以北斗定位、遥感、ROV/AUV、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为支撑,实现岛屿、海面、水下和海底立体网络与陆(岛)基所建的GNSS地基增强系统同步观测、统一数据处理,提供陆海空天全方位多层次的海洋服务。

(二)构建陆海统一的自然资源标准体系

自然资源部“两统一”职责的工作格局形成以前,各自然资源类别相关业务的标准化工作基本都由不同的主管部门来制订、管理,形成了多项专业标准,带来的问题就是自然资源业务实际工作层面的各种矛盾,这个问题在陆海统筹领域同样存在。

实现陆海统筹发展,统一的自然资源标准体系建设是前提。建议梳理海洋与国土、地质、矿产、测绘、林业、草原、水资源等自然资源相关业务的原有标准体系,有效整合海洋和陆地自然资源各相关业务涉及的标准体系、标准内容,构建陆海统一的自然资源标准体系。

(三)面向近海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

随着海洋经济迅猛发展,我国海岛的开发利用程度不断加大,海岛海岸带区域的快速发展和频繁开发,极大地改变了其资源环境条件。以往开展的海岛调查成果已经不能准确地反映当前海岛的资源状况,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海岛与海岸带管理要求。因此,开展综合性海岛与海岸带资源调查是非常必要的。业界已有论述,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多年积淀的技术体系、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标准体系以及人才队伍在基础测绘、国情普查、国土调查等重大项目中发挥了坚实的作用,无疑将会在未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中发挥关键作用。需要充分发挥优势,向海洋进军,推进面向近海的自然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价,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支撑服务我国海岸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海洋可持续开发。

建议以地球系统科学为指导,加强陆海统筹的海岸带区域的地球多圈层自然资源综合调查、监测,综合评价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加强海岛、海岸带自然资源管理水平,为新体制下的自然资源规划、管理提供支撑;加强基础能力和技术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全国海岛、海岸带资源调查与监测体系,理顺管理体制;布设覆盖全国海岸带与海岛的调查与监测基地,壮大和固化调查监测队伍,提高监测水平,促进国家调查监测和地方调查监测体系同步发展;加强海岛、海岸带调查与监测技术研究工作,丰富已有的调查与监测技术体系,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调查与监测管理制度的制定,明确工作责任,使海岛、海岸带动态监测工作系统化、业务化,监测成果系列化、规范化;建立海岛、海岸带调查管理、监测相衔接的监督机制。

(四)完善海洋规划体系,对接陆域发展规划

统一谋划海洋和陆地国土空间,宏观、中观和微观层次相结合,突出国家层面的陆海国土宏观发展格局的构建、沿海地带层面的空间发展格局的塑造、海岸带资源开发和产业布局的优化以及海域开发布局的调整。做好中长期与短期规划、宏观规划与具体规划的衔接,做到各级各类海洋规划间的相互配合,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特别是要拓展陆海统筹视角下与陆域规划衔接的深度与广度。要充分尊重海洋的自然规律及属性,以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控制海洋开发强度和规模,保护海洋生态空间。

(五)海陆地理信息数据管理、挖掘与利用

推进面向陆海统筹的地理信息数据管理、挖掘与利用,实现“数据增值”。开展陆海统筹地理信息平台关键技术及共享服务研发,形成陆海一体的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获取、管理和分发服务机制,建设覆盖陆海的基础信息服务平台,重点建设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海域使用动态监控与指挥、海洋防灾减灾、海平面变化分析预警等应用示范系统,推进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在陆海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应急测绘保障等领域的应用,促进系统资源与数据资源的深度融合,通过信息化提升陆海综合信息管理水平,推进数字海洋工程建设,为“透明海洋”建设助力。

(六)建立空天地多尺度陆海统筹防灾预警体系

借助测绘勘察综合技术手段,建立起空天地多尺度陆海防灾预警体系。尺度包含空间尺度,由宏观整个城市到微观某一个潜在灾害点区域,也包含时间尺度,从卫星影像每隔几天提供监测数据,到无人机和地面的实时不间断提供监测数据。

利用光学、SAR卫星影像从空中监测整个陆海区域变化,通过设定指标筛选出潜在的灾害点;在低空利用无人机测绘技术,密集监测潜在灾害点,以弥补卫星重复周期和拍摄条件苛刻的影响;对于部分无人机不能采集情况下,通过地面测量技术,实时不间断监测灾害点。利用地理信息空间技术分析上述监测数据,建立灾害预测及预警模型。利用岩土勘察技术、物探技术分析灾害点的地质情况,寻找引发灾害的潜在原因,指导灾害治理。通过空天地测绘勘察手段的紧密配合,实现技术手段优势互补,形成“1+1+1>3”的效应,为城市灾害调查、防灾、减灾、领导决策等工作提供精确、客观、实时的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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